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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G的永續發展,就是建立「共生共榮」的生態圈 建立一個共生共榮的生態圈 年,2023年,ESG成為了熱門議題。因為根據金管會要求,2023年起,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,必須提供永續報告書。 在2020年金管會公布「公司治理3.0永續發展藍圖」,將以「強化董事會職能,提升企業永續價值」、「提高資訊透明度,促進永續經營」、「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,營造良好互動管道」、「接軌國際規範,引導盡職治理」及「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,提供多元化商品」5大主軸推動,其中39項具體措施,將深化公司治理,實踐企業社會責任,落實ESG目標。 藍圖計畫中指出,將現行企業社會責任CSR 報告書,更名為永續報告書,就是ESG Report,並推動英文化;為落實資訊揭露,將擴大永續報告書第三方驗證範圍,提升非財務資訊的揭露品質。 Environment, Social, Governance 環境、社會、公司治理 其實ESG一詞最早出現在2004年,一份由聯合國邀請多家金融構制定的Who Cares Wins? 報告中,設計出為衡量公司在三大面向目標的方法,比較為人所知的,就是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的 SDGs,SDGs的意義就是定義可持續發展目標。 為人所知的是,永續發展目標SDG共有17項發展目標,從2016年一直持續到2030年,全部有169項細項目標,主旨在呼籲所有國家,不論是貧窮、富裕,亦或是中等收入,大家一起行動起來,促進經濟繁榮的同時保護地球。 相較於SDGs是以國家社會為面向所執行的目標,ESG則著重在於社會與企業的共同發展。ESG分別代表的是環境Environment、社會Social、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,也就是希望整合到組織的策略框架,透過組織的發展目標,創造企業價值,整個環境、社會和公司治理三大面向的發展目標,就稱為永續發展目標。這時,很多公司就有了一個最大的疑問;因為他們在訂定公司組織的策略發展,本來就有永續發展規劃,而且在考量董事會及股東權益之下,原本就是朝向持續營運獲利的目標,將股東權益極大化,那這樣子的永續策略目標,又和現在的ESG有什麼不同? 就讓我們從整個企業與社會的結構來看整個ESG永續發展的核心概念。 根據公司法第1條第1項規定,「本法所稱公司,謂以營利為目的,依照本法組織、登記、成立之社團法人。」所以公司的所有營業行